在這個資訊流通與數位複製成本極低的時代,我們認為共創共享才是內容產業該有的思維。因為共享,所以大家可以自由看到創作者辛苦成果,同時透過 CC 授權等條款,依然能夠以法律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也打開了另一扇獲得資源的大門;而共享的進一步能夠站在創作者分享的結果繼續共創,則會讓內容產業更加神速進展、蓬勃發展。
新聞自由基金會(Freedom
of Press Foundation)主席 Edward
Snowden
對此一運動發表支持聲明,他說:「因為專有軟體的程式源始碼通常都是商業機密,所以從根本上大幅增加找出軟體漏洞的難度,不管是意外產生的漏洞、還是刻意被植入的漏洞都極為困難。在現今的環境下,對專有軟體做逆向工程以便改進或加強其安全性已經是絕對必要的事;但這個相當基本的技術需求,在絕大多數狀況下與絕大部份地區裡都是違法行為。今年有許多重要的基礎產業,如醫院、汽車工廠、貨運物流等,都發生過因為專有軟體藏有缺失,結果導致意外而停工的事件;我相信各國都有責任不能再以特殊法律權利,去護航這些不受公眾稽核的專有軟體所產生的缺憾,因為這類軟體造成的損失可是用生命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