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 星期二

再談自由軟體與專有軟體


一直以來都時常會有些討論自由軟體、專有軟體的貼文有些似是而非的看法,所以本人在此不吝提出一些觀點,並針對混淆之處作澄清,希望各位讀者能參考參考。

一、有些人認為採用自由軟體會抹殺從事軟體開發的工作機會。我認為這是誤解,[0] 請見後述逐項說明。

二、自由軟體與免費無關,也有許多公司提供自由軟體的商業支援、或銷售自由軟體產品,這些即所謂商業自由軟體公司,例如美商 Red Hat 公司就銷售需付費的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1] 至於我們常見的自由軟體願意無償提供,只是軟體開發單位自己歡喜甘願而已,將自由軟體和免費混為一談是討論自由軟體時最常見的錯誤見解。[2]

三、自由軟體的開發一樣要成本、維護也同樣要成本,這些成本多半來自於個人無償奉獻、商業公司、或基金會的支持,任何人都能向這些商業公司購買自由軟體,或是隨喜捐款給自由軟體背後的獨立開發者或維護的基金會。此外,向各位提供一個數據作參考:Linux 基金會公佈2016年 Linux 作業系統核心的程式碼開發有 92.3% 都出自商業公司;[3] 各位也可以進一步研究世界軟體大廠諸如 Oracle、Red Hat、Canonical、Novel 等是怎樣運用自由軟體產品賺錢的。自由軟體唯一與專有軟體不大相同的地方,就是他們的自由軟體成品取之於前人知識、技術、經驗,但成果不私藏,願意拿出來和大家分享,無論有無收費任何人都能自由使用、研究修改、再次散布、改善並回饋給社會大眾。

四、再來聊聊軟體的著作權問題。法律上,一般的實體有物權(有體財產),可以給來給去、賣來賣去;但抽象概念、辦事方法如軟體這類創作沒有實體(無體財產),只能用契約約定如何利用,這就是軟體授權的由來。目前根據伯恩公約之約定,任何人的著作在完成後都將自動取得著作權,所以不管是專有軟體或是自由軟體都受到著作權法保障:只是專有軟體想要佔有專門權利,所以拿著作權法去限制其他人如何使用獨家軟體(故稱專有軟體);[4] 而自由軟體希望利他,所以拿著作權法來保障任何人都能自由善用其軟體(故稱自由軟體)。[5]

五、接著談一下軟體的專利。軟體,說穿了,它的源始形式就是一串數學運算式,這些式子的主旨在於描寫如何完成某件事情的方法。在美國產業中,絕大多數的軟體專利都圍繞著含混不明的文字敘述打轉,甚至是將那些數學公式的描述換句話說(可參考網路上許多談論「軟體的荒謬性」相關文章)。[6] 這也是為何歐盟不允許軟體本身申請專利、以及對資訊表達的方式申請專利。然而,實務上為了抵禦專利蟑螂或其他專有軟體公司的侵害,無論前述的 Oracle、Red Hat、Canonical、Novel 等公司,或是大量利用自由軟體作服務的公司如 Google、Facebook 等,皆保有自己的軟體專利作防護,也甚至有 Open Invention Network 這樣的專利聯盟在保護自由與開源軟體。[7]

六、最後,人們今日所處社會的成果,無一不是建立在前人的知識、技術、文化上。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看得比別人遠些,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試想如果我們處在一個沒有自由軟體、只有專有軟體,並且處處充滿軟體專利的極端社會中,那麼要從頭寫一個不會被告的軟體大概難如登天,任何同領域的新創公司難與既有公司相競爭,整個市場終將被大型專有軟體廠商壟斷。這時我們就能瞭解,自由軟體得以讓任何人使用、修改、散布、回饋,也包括任何廠商,各廠商都能利用自由軟體推出商業服務、並積極修正改善或增添新功能爭取客戶,而這才是保障任何廠商都能參與競爭的公平做法。

好比手機市場,如果當年沒有自由的 Linux 內核心,那麼利用它作基底的 Android 也就無法於焉誕生,而市場上就更難有人白手起家和已成氣候的蘋果 iOS 競爭了。(附註:Android 系統是由許多自由軟體和專有軟體搭配構成,而非完全都是自由軟體)

至於教育上的應用,自由軟體允許任何人研究程式碼並做出改善,這點無疑是更平等、更自由的教材。[8]

以上個人淺見給各位參考。

可進一步參照之資料

0.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linux/misunderstanding_free_software/
1. https://www.redhat.com/en/technologies/linux-platforms/enterprise-linux
2. https://www.gnu.org/philosophy/selling.zh-tw.html
3. http://blog.nutsfactory.net/2016/08/30/linux-%e4%ba%8c%e5%8d%81%e4%ba%94%e9%80%b1%e5%b9%b4/
4.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windows/restrictions/
5. https://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
6. http://blog.nutsfactory.net/2010/05/16/patent-absurdity/
7.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foss-news/8592-open-source-innovation-patents-and-the-android-platform-in-perspective
8.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windows/stand_for_a_free_society/ 

作者:曾政嘉 (Cheng-Chia Tseng)。目前是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常務理事,此外亦長期參與多項自由軟體專案,為 Fedora 大使、Ubuntu Member、The Document Foundation Member、和 GNOME Foundation Member。  

2017年8月8日 星期二

【新聞稿】軟體自由協會與國際開源社群成員拜會政委唐鳳


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理事長翁佳驥、常務理事曾政嘉,在87日偕同國內開源社群成員及國際開源社群「文件基金會」 (The Document Foundation) 創始人之一的 Italo Vignoli,前往行政院拜會數位政委唐鳳。共同出席的還有國發會資管處潘國才處長、王誠明高級分析師等四名國發會同仁。

Vignoli 在會中強調,在數位化的時代,人們不該再把文檔等同於紙本文件,而應該更著重互通性 (interoperability)。以這點來考量,開放文件格式 (ODF) 的檔案複雜度較低、格式穩定性高,比起微軟所開發的 OOXML 格式明顯勝出。

王誠明於會中提問,微軟 Office 存成的 ODF 格式並不標準,未來微軟會不會願意全面支援?Vignoli 則回應,他不能替微軟發言,但在近幾年微軟受邀卻均未參加的幾場 ODF 測試大會 (ODF Plugfest) 中,可以發現微軟 Office 存成的 ODF 檔在註解等功能不合標準,Vignoli 認為這可能是出自 ODF OOXML 在可讀性 (human readable) 上的基本差異。

此外,Vignoli也指出,雖然不清楚亞洲的狀況,但可確定微軟花費大量金錢遊說歐美各國政府。許多成功抵抗微軟壓力的政府,多半還是倚賴個別推動人員的決心,甚少是來自整個政府對民眾福祉的追求。

對於目前開源運動在台灣政府的推行狀況,唐鳳強調政府已經開發出整合各種線上開源服務的 Sandstorm 系統,並也問及 LibreOffice Online 的發展現況。Vignoli 認為協作文件仍有其限制,例如較長的文件就比較不適合使用線上服務,但也說 LibreOffice Online 持續在發展與改進中,相信將會愈來愈好。


翁佳驥則指出,台灣近三年來積極推動以 ODF 為政府文件交換標準的政策,受到文件基金會的高度重視。此次特別邀請 Italo Vignoli 來台參加開源人年會,並拜訪數位政委唐鳳及國發會相關業務推動單位,就是希望促進文件基金會以及政府的直接交流與合作,也期待未來軟體自由協會能繼續扮演台灣與國際社群溝通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