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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從 Pianoboy 高至豪的故事看軟體自由運動的價值觀

https://www.plurk.com/p/moeuyd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0850748.A.3C2.html

這是一個堅持30餘年,在台灣握有資源的人看不見他的價值,於是自己另尋出路,闖出另一片天的故事。

原轉 po 網友 AkiRa 重點放在台灣握有資源的人的一些問題。這部分我們不評論。我們想談的是另一段話。

「2004年,我將鋼琴結合當代流行的配器和風格 創作了鋼琴曲”The truth that you leave” 我將它稱為『流行鋼琴』 本來只是做好玩的,因為之前華人圈我沒有聽過有這樣代表性的嘗試 我把它免費分享在網路上,沒想到很多人喜歡,我也很喜歡這種分享的感覺 所以至今我還是堅持,我的每一首音樂都可以免費在網路上聽得到 我想是因為這個原因,目前在華人的音樂平台,我的點閱率已經超過3億次 我想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增加了市場聽眾,才讓我有機會,現在可以獲得演出機會 如果你能夠想辦法先提供很多人你的好東西,甚至好幾年都免費(音樂、影像、文字等)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未來會比我收獲得更多。」

「只是做好玩的」→所以決定「免費分享在網路上」→「沒想到很多人喜歡」→「點擊超過3億次」→「增加市場聽眾」→「獲得演出機會」。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
「Linux 只是我眾多在玩的專案之一」→決定「免費分享在網路上(後來採用 GNU GPL 授權)」→「沒想到很多人喜歡」→「下載(並貢獻)超過XXX次」→「增加使用者」→「獲得現在的工作與地位」。

上面這個例子是在說誰?有在關注本協會的朋友們應該多半知道,就是 Linuz Torvalds,(GNU/)Linux 之父。

有沒有看出一個非常相似的軌跡呢?

起心動念:自己喜歡,為了好玩,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等等。此時並沒有特別的動機,特別的目的,不計較能不能拿自己作品賺錢。不算計這些作品是否能讓自己功成名就。

關鍵動作:**分享**給更多人看到,聽到,使用到。不計較別人是否免費享用自己的成果。不計較是否自己能從作品賺取多少利潤。

結果:因為自己的**實力**加上**堅持**,再加上**分享**所帶來的廣大使用者/聽眾/觀眾,因此得到更多的機會。這樣的成功不會是一開始就「算計」好的,而是因為從「分享」帶來的「機會」,加上自己的「實力」足以掌握這個機會,所產生的必然結果。

這,就是我們這些年來一直在堅持與推動的「軟體自由運動」的價值觀:
1. 知識無價,服務有價
2. 「共創共享」—「先開心共享,然後進一步共創」。

專業當然有其價值,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而*共享共創*則是打開眼界,打開大門讓所有人看見自己專業的機會。

#寫於2018年度會員大會之後
#軟體自由運動
#共創共享

2018年1月7日 星期日

囧星人:贊助專案大成功,卻發現錢能載舟亦能覆舟

今天看到了這一篇報導: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54768/post/201801030030

囧星人在跨年夜開直播,說明為何結束一年來的募資活動。其中這一段我們認為是重點:

『囧星人自我要求高,一集10分鐘的說書影片,得花超過50小時製作,精心創作的內容到底要讓少數贊助者「獨享」,還是免費讓大眾觀賞,常常讓她陷入兩難,她坦言:「好的東西就是想讓更多人看到」。』

「好的東西就是想讓更多人看到」這一句話,正與協會不斷推動的理念相契合。2017 年 7 月協會在 FB 粉絲頁上分享了囧星人的一部說書影片



這是我們當時的結語:
「只要內容夠好,其實大方的分享擴散反而有助於提升知名度與曝光度。而對創作者來說,真正能用來賺錢的是腦中的 Domain Knowledge 與內化了的技能,這個往往是即使作品甚至程式碼攤在陽光下,其他人也未必學得來的。
新時代若還停留在舊的商業模式思維,進而把一些很棒的資源鎖住,那就真的太可惜了。」

在這個資訊流通與數位複製成本極低的時代,我們認為共創共享才是內容產業該有的思維。因為共享,所以大家可以自由看到創作者辛苦成果,同時透過 CC 授權等條款,依然能夠以法律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也打開了另一扇獲得資源的大門;而共享的進一步能夠站在創作者分享的結果繼續共創,則會讓內容產業更加神速進展、蓬勃發展。


2017年8月29日 星期二

再談自由軟體與專有軟體


一直以來都時常會有些討論自由軟體、專有軟體的貼文有些似是而非的看法,所以本人在此不吝提出一些觀點,並針對混淆之處作澄清,希望各位讀者能參考參考。

一、有些人認為採用自由軟體會抹殺從事軟體開發的工作機會。我認為這是誤解,[0] 請見後述逐項說明。

二、自由軟體與免費無關,也有許多公司提供自由軟體的商業支援、或銷售自由軟體產品,這些即所謂商業自由軟體公司,例如美商 Red Hat 公司就銷售需付費的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1] 至於我們常見的自由軟體願意無償提供,只是軟體開發單位自己歡喜甘願而已,將自由軟體和免費混為一談是討論自由軟體時最常見的錯誤見解。[2]

三、自由軟體的開發一樣要成本、維護也同樣要成本,這些成本多半來自於個人無償奉獻、商業公司、或基金會的支持,任何人都能向這些商業公司購買自由軟體,或是隨喜捐款給自由軟體背後的獨立開發者或維護的基金會。此外,向各位提供一個數據作參考:Linux 基金會公佈2016年 Linux 作業系統核心的程式碼開發有 92.3% 都出自商業公司;[3] 各位也可以進一步研究世界軟體大廠諸如 Oracle、Red Hat、Canonical、Novel 等是怎樣運用自由軟體產品賺錢的。自由軟體唯一與專有軟體不大相同的地方,就是他們的自由軟體成品取之於前人知識、技術、經驗,但成果不私藏,願意拿出來和大家分享,無論有無收費任何人都能自由使用、研究修改、再次散布、改善並回饋給社會大眾。

四、再來聊聊軟體的著作權問題。法律上,一般的實體有物權(有體財產),可以給來給去、賣來賣去;但抽象概念、辦事方法如軟體這類創作沒有實體(無體財產),只能用契約約定如何利用,這就是軟體授權的由來。目前根據伯恩公約之約定,任何人的著作在完成後都將自動取得著作權,所以不管是專有軟體或是自由軟體都受到著作權法保障:只是專有軟體想要佔有專門權利,所以拿著作權法去限制其他人如何使用獨家軟體(故稱專有軟體);[4] 而自由軟體希望利他,所以拿著作權法來保障任何人都能自由善用其軟體(故稱自由軟體)。[5]

五、接著談一下軟體的專利。軟體,說穿了,它的源始形式就是一串數學運算式,這些式子的主旨在於描寫如何完成某件事情的方法。在美國產業中,絕大多數的軟體專利都圍繞著含混不明的文字敘述打轉,甚至是將那些數學公式的描述換句話說(可參考網路上許多談論「軟體的荒謬性」相關文章)。[6] 這也是為何歐盟不允許軟體本身申請專利、以及對資訊表達的方式申請專利。然而,實務上為了抵禦專利蟑螂或其他專有軟體公司的侵害,無論前述的 Oracle、Red Hat、Canonical、Novel 等公司,或是大量利用自由軟體作服務的公司如 Google、Facebook 等,皆保有自己的軟體專利作防護,也甚至有 Open Invention Network 這樣的專利聯盟在保護自由與開源軟體。[7]

六、最後,人們今日所處社會的成果,無一不是建立在前人的知識、技術、文化上。牛頓曾說過:「如果說我看得比別人遠些,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試想如果我們處在一個沒有自由軟體、只有專有軟體,並且處處充滿軟體專利的極端社會中,那麼要從頭寫一個不會被告的軟體大概難如登天,任何同領域的新創公司難與既有公司相競爭,整個市場終將被大型專有軟體廠商壟斷。這時我們就能瞭解,自由軟體得以讓任何人使用、修改、散布、回饋,也包括任何廠商,各廠商都能利用自由軟體推出商業服務、並積極修正改善或增添新功能爭取客戶,而這才是保障任何廠商都能參與競爭的公平做法。

好比手機市場,如果當年沒有自由的 Linux 內核心,那麼利用它作基底的 Android 也就無法於焉誕生,而市場上就更難有人白手起家和已成氣候的蘋果 iOS 競爭了。(附註:Android 系統是由許多自由軟體和專有軟體搭配構成,而非完全都是自由軟體)

至於教育上的應用,自由軟體允許任何人研究程式碼並做出改善,這點無疑是更平等、更自由的教材。[8]

以上個人淺見給各位參考。

可進一步參照之資料

0.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linux/misunderstanding_free_software/
1. https://www.redhat.com/en/technologies/linux-platforms/enterprise-linux
2. https://www.gnu.org/philosophy/selling.zh-tw.html
3. http://blog.nutsfactory.net/2016/08/30/linux-%e4%ba%8c%e5%8d%81%e4%ba%94%e9%80%b1%e5%b9%b4/
4.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windows/restrictions/
5. https://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
6. http://blog.nutsfactory.net/2010/05/16/patent-absurdity/
7.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foss-news/8592-open-source-innovation-patents-and-the-android-platform-in-perspective
8. https://www.getgnulinux.org/zh-tw/windows/stand_for_a_free_society/ 

作者:曾政嘉 (Cheng-Chia Tseng)。目前是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常務理事,此外亦長期參與多項自由軟體專案,為 Fedora 大使、Ubuntu Member、The Document Foundation Member、和 GNOME Foundation Member。